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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治理机制,提高决策能力 | 旗滨集团荣获2024“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”
来源: 旗滨集团 发布时间:2024-11-13 16:30 阅读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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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24年11月12日,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2024“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”评选结果,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“最佳实践案例”。此荣誉的获得,是对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工作与运作水平极大的认可与鼓励。

“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征集活动”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,旨在促进上市公司董事会合规有效运作,发挥先进治理模式示范作用,提升公司治理效能。2024案例征集活动于今年7月启动,历经初审、专家委员会评审、诚信核查等环节,最终评选出最佳实践案例120家。

旗滨集团董事会一直以来严格遵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法律法规,恪守执行各类规范性、政策性监管要求,严谨依据《公司章程》《旗滨集团董事会治理纲要》等一系列治理制度依规合法开展工作。尤其是,2023年底以来,在世界顶级咨询顾问公司的指导下,集团借鉴西方百年优秀企业的治理经验,完成了董事会的治理架构变革,实现了所有权、决策权、经营权的相互分离、补充、制衡,构建了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“清晰授权、议行分离、协同高效、有效监管”的治理关系,确定了董事会“定战略、做决策、防风险”及管理层“抓落实、谋利润、受监督”的职责定位。董事会通过不断探索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专业、高效引导公司战略方向,不断提升决策的效率和质量,切实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,为企业发展提质增效。

集团董事会工作创新的具体举措包括:

一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。根据改革发展需要,集团在世界顶级咨询管理机构的指导下,深度研究、完整借鉴西方优秀百年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的治理实践,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博众家之长,创新董事会治理,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。

二、制定科学激励措施。集团制定了公平合理、共创共享的企业股权激励和薪酬激励机制。同时,为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,公司通过实施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配套的长效激励机制,包含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,推动公司“经理人”向“合伙人”的身份转变。

三、切实保障股东权益。集团按照相关规范要求,持续、细致、规范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,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。公司维护并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让股东能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。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12年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,累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达到78.01亿元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股东大会会议管理,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。

四、科学安排经营计划。集团积极推进新一轮的发展战略规划,全面落实技术突破创“新”与产业升级增“质”共同塑造新质生产力,稳健经营,稳步发展,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。紧跟国家产业导向及全球行业发展趋势,继续聚焦浮法玻璃、建筑节能玻璃、光伏新材料、高性能电子玻璃、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等核心业务,进行产业链融合与新兴产业链布局。

五、提升内控合规有效性。集团注意提高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,预先管理,提前预警风险和制定应对措施。对各全资、控股子公司的管控情况良好,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得到有效执行。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机制达到预期目标,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,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,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,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
 

未来,旗滨集团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扬先进治理模式的优势,持续依规合法开展各项工作,提质增效,保障公司稳健经营。旗滨集团也将继续秉承“对社会负责,对股东负责,对员工负责”的旗滨责任,向着集团“做强做大”的战略目标与“铸造经典品牌,成就百年企业”的宏伟愿景,步履坚定,砥砺前行!